九寨沟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县总工会设立的向困难职工实行帮扶的专门机构。“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善于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帮扶中心的职责、主要职能、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及工作流程;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求助人员,认真倾听职工反映和要求,并根据求助人员的述求为他们提供帮扶或咨询服务。
1、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使用标准接待用语。工作人员应向其说明帮扶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
2、凡有困难职工向“中心”提出求助要求的,工作人员应请求助人提供困难证明及相关凭证,详细询问求助人困难的主要原因等,了解并掌握求助人基本情况后,再按要求填写帮扶申请表。
3、《帮扶申请表》由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填写时,求助人请求意向必须明确。若遇多项求助,工作人员应视求助人的困难状况,填写一项帮扶内容,并向求助人做好解释工作。
4、在接待时,求助人若向工作人员反映或询问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及其它职工权益方面问题或政策时,工作人员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属于职工上访性质的,移交信访办公室处理。
5、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若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电话,工作人员应以标准接待用语要介绍“帮扶中心”的基本职能,并根据询问事项请对方与我会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837---7732041